Saturday, August 15, 2015

公民連署

政治人物在競選的期間,甚至非競選的期間,總是要做的事情是:「跑紅白帖、跑市場」。總之就是人多的地方,他們就得四處去握手,表現親民的樣子。這件事,在我參選之前其實也沒有特別仔細思考過。總覺得,就是為了「當選」,不是嗎?因為選票是一票一票累積出來的。

然而,當我自己開始在街上一張又一張地遞名片。然後,住家附近剛好有老樹要被移,拿到我名片的選民一通電話打到辦公室時,我突然有所啟發。「競選這件事,跟公民連署有著本質上的相似之處。」

當我們反對、或是要倡議一個議題,比方說反對黑箱課綱、反對馬頭山設垃圾掩埋場,我們不能少做的一件事就是「公民連署」。公民連署書,就是象徵了民意基礎。選票也是一種民意基礎。不同的是,公民連署,一般而言,簽個幾千分,就算是相當多的數目了。如果要上萬分,對於一般小小的NGO,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然而,隨便一個立委,當選的票數往往都是動不動就6、7萬票。

換言之,如果公民的訴求是單一的議題,那主要就是透過「公民連署」來取得民意基礎。而參選這件事本身,或多或少「候選人」就像是那一分「公民連署書」一樣。就看選民想不想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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